
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长沙市的教育工作者们在不断做着有益的尝试。图为天心区文庙坪小学邀请浏阳赤马湖小学的孩子们来校做客并一同上课。均为小刘军摄

我市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方面一直狠抓不懈并取得了成效。图为市盲聋哑学校的孩子们正在舞蹈老师的手语指挥下排练童话剧。
●《中共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的决定》出台
●今后公办学校教师人员经费由各级财政全额保障,不留预算缺口
●将逐步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职级制
●推进均衡教育缩小现有办学差距来破解择校风
教育是天下第一难事,对于任一家庭而言,不能容忍孩子的教育失败,教育涉及家家户户,因此每个人都能对教育做出似是而非的“专家评点”。
教育无疑是当下最热的社会难点。如智者所言,其实,在中国办事很容易,人、财、机制三者到位,无往不胜。
当下中国,人、财、机制到位,又能有机结合,谈何容易?市委、市政府高规格举行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工作大会,并首次出台《中共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的决定》、《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振兴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既有可行性,又有操作性,表现出执政者破题民生问题的睿智与胆量,蓬勃发展的教育将成为长沙创业富民的原动力。
目标主题词
【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到2012年,长沙市教育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全市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素质显著提高,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教育环境全面优化,教育真正成为创业富民的重要支撑。
【三百工程】
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达到100万人,创建市级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100所,培养培训技能型人才100万。
【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
3~5周岁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完成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毕业率达到98%,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达到95%。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新增劳动力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全市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率达到100%。
人才篇
教育强市更凸显人才重要性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言及教育,人才更是开解所有难题的金钥匙。市委市政府的教育强市政策,浓墨重彩地彰显出对教育人才的关注。
职教:是人才来者不拒
【现状】 师资力量相对薄弱
随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的逐步更新和在校生数量的逐步增长,长沙市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总体数量明显偏少,专业水平不能适应职业教育的需要,许多教师边学专业边教学生,自身专业动手能力较差,很难保证教学和实训质量。研究职教发展多年的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建林谈到,“长沙市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专任教师属于原来的小学和初中教师,达不到职业学校教师规定的学历标准。专业课教师也基本系文化课教师改行,既没有从业经历,也没有接受过专门的专业培训,很难胜任专业课教学。”
破题之道:“双师型”必成主流
今后,长沙市将全面推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职业教育师资管理模式,大胆突破身份障碍,广泛吸纳高校专家教授、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和农村种养大户到职业院校专职或兼职任教,着力建设一支学历水平高、技术职称高、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队伍,至2012年,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达到60%以上。届时,困扰长沙职教发展多年的师资问题,或可迎刃而解。
学前教育:公办份额加码
【现状】队伍素质需提高
“一边是读书越来越不用花钱,一边是读书越来越花不起钱”,这是当下学前教育贵族化趋势的生动描述。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一费制”全免后,学前教育逐渐弱化,一边是政府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一边是需要缴费的学前教育。
现在,长沙市适龄儿童入园率较低,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为65.4%。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办幼儿园份额不足,而民办幼儿园收费相对较高,且部分在管理、师资和质量方面存在问题。
破题之道:公办教师编制增加
政策规定,今后,长沙市将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加强县级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人员,建设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县或乡镇财政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突破学前教育师资力量长期薄弱的现状,实现“人人有幼儿园上,人人上得起幼儿园”。
保证校长姓“教”
【现状】校长姓“官”比姓“教”多
长期以来,中国的校长管理体制不畅成为困扰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因素。传统的干部管理体制下,一大批中小学校长具有行政级别,校长的任命与管理归组织或人事部门。有的地方,组织人事部门为解决个别人的级别或待遇问题,把不懂教育、不懂教学的干部调整到学校当校长。
破题之道:“教育家”办教育
一个好校长成就一所好学校。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王小平最近在长沙40多名中学校长赴华东师大全国校长培训中心学习时发言,“校长是‘特种职业’,结合教育家、管理者、经营者、教师等多种角色特征,校长的成长规律与政府官员不同。”因此,建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与校长成长规律相适应的校长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今后,将逐步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职级制,完善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和流动机制。
资金篇
公办学校教师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办教育是花大钱的事,而且短中期还可能看不到政绩。如何使教育事业不缺钱花,也是考验执政者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道难题。
在《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决定》中,市委、市政府就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作了详尽规定。
具体为之,今后公办学校教师人员经费由各级财政全额保障,不留预算缺口。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由市级教育部门统筹提出方案,建设经费按上级规定的政策口径,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的50%,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20%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20%。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按规定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50%。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按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在企业职工中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财政每年在相关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技能型人才培养和相关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经费按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每年由财政预算安排。
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全免入学制度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入学资助政策,逐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寄宿费、城乡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学费,有关免费补助经费按规定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
从今年至2012年,市财政连续五年每年预算安排1亿元项目经费,重点支持示范性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农村合格学校建设、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入学资助以及对民办教育的扶植、对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
市委市政府还特别强调,各区、县(市)财政还要设立相应配套经费,加快推进教育强区、县(市)重点项目建设。
机制篇
均衡教育破择校风
职教以市场为马首是瞻
【现状】 校企合作不紧密
目前,长沙市职业教育的办学机制与市场机制的衔接不够紧密,就业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并没有转化为有效的职业教育需求。一些职业院校办学历史不长,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还不是十分明确;一些学校以学科教育、学历教育为导向,用升学来吸引生源,技能教育和实践教育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学生技能训练少,实践机会少,动手能力不强。
尽管近年来许多学校根据需要不断调整专业,但由于市场信息与学校办学之间灵敏性的差异、一个成熟专业建立的周期性等原因导致中职教育结构调整步伐滞后于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破题之道:推动职业教育共同体建设
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共同体建设,完善校企合作、校园合作机制,促进职业院校和企业园区在各方面形成凝聚和累积优势。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实习实训,鼓励职业院校为企业职工培训提供条件,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发教材、共同建立实验实训基地和职工教育基地,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培养”。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改革,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分阶段完成学业等提供便利。
推进均衡教育缩小办学差距
【现状】 教育不均衡导致择校热
“孩子书包重、家长包袱重、老师负担重”,这十五个字,用来形容义务阶段的学生、家长、老师的生存状态毫不过分。违规招生,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使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子弟学校陷入“恶性”竞争的择校热。
目前,长沙市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办学设施、师资队伍、学校管理、教育经费、教师待遇上的差距依然存在,城乡中小学生没有享受同等的就学条件。“这也是‘择校热’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只有推进均衡教育来缩小现有办学差距,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基础教育面临的困境。” 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建华说。
破题之道:多管齐下保均衡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人口流动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继续调整中小学布局,大力推进农村合格学校建设,到2012年,全市9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标准。重视城区教育配套建设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继续实行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加强农村短缺学科教师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完善区域内教师定期交流、校际间教师对口支持和城乡间教师合理流动的机制。强化课程改革推进力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实施与管理制度、促进学业质量提高的评价与指导制度、激励教师专业成长的学习与研究制度。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义务教育“校校通”、“班班通”覆盖率城区达到100%,农村规模以上学校分别达到100%和80%,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与共享。
民办教育追求教育公平
【现状】 需要社会认同感
民办教育受到社会岐视和偏见是全方位的,不但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一些方面甚至不可能与公办学校有平等的待遇。
“师资队伍不稳定,也是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长沙市教育局社会办学处处长王瓦利认为,导致师资队伍不稳定是人才流动有障碍。
破题之道:公办民办一视同仁
政策规定,将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相互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到2012年,全市民办高等教育、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民办学前教育在校生分别占同层次教育在校生总量的20%、50%和60%以上,建成一批优质民办学校。
把民办学校办学用地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在行政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供电、供水、供气等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准许公办学校教师以多种形式合理有序流动到民办学校任教,政府部门为其计算连续工龄,所在民办学校依照公办教师标准为其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接受培训和人事代理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