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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
第15期(总第51期)
人事任免名单 2005年7月8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启玮同志任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李中秋同志任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韩定安同志任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兼); 王力新同志任长沙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周子荣同志任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明权同志任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强同志的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泽南同志任湖南天心环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试用期一年); 刘文杰同志任长沙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试用期一年); 杜旭辉同志任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试用期一年); 陈亮伟同志任雷锋纪念馆馆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刘超同志任湖南省坪塘监狱监狱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满云同志的湖南省坪塘监狱监狱长职务; 林佳福同志任长沙市蔬菜科研所所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李菊华同志任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副县,试用期一年); 曹凛同志任长沙市文物局局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李素洁同志任长沙市长郡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曾庆桂同志任长沙铁路一中校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富健同志的长沙铁路一中校长职务; 郭正良同志任长沙市周南中学副校长(援疆); 李迪军同志任望城县雷锋学校校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袁章军同志任浏阳市第一中学校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欧远荣同志的浏阳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刘会成同志任浏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校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欧阳才同志任宁乡县第一中学校长(副县); 免去范秋明同志的宁乡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贺建辉同志任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严秋良同志的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 胡蓓同志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一年); 邓建伟同志任长沙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辉同志任长沙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长沙市煤炭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强壮同志任长沙市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李锦文同志的长沙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王慧芳同志任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 程展鹏同志任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免去其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李志明同志的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陈海波、邓大鸣同志任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免去黄勇同志的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李宏同志任长沙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主任(副县); 朱碧辉同志任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副县),免去其长沙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汪娟同志的长沙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