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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
第15期(总第75期)
人事任免名单
2006年8月8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 蒋集政同志任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志伟同志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 免去胡蓓同志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汪娟同志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高伟同志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建华同志任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长沙市长郡中学校长职务; 卢鸿鸣同志任长沙市长郡中学校长,免去其长沙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吴年翔同志的长沙市雅礼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运春、刘余良同志任长沙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刘春光同志任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市高新技术开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陈晓同志任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长沙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正良、易昶同志任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李湘江同志的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市人民警察学校)主任(校长)职务; 伍仁华同志任长沙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戴崇华同志任长沙市人事局副局长,免去其长沙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廖双寅同志任长沙市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命忠同志任长沙市畜牧水产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志雄同志的长沙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斌同志任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副县); 李军同志任长沙市苗圃主任(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正其同志的长沙市苗圃主任职务; 喻友军同志任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四医院)副院长,免去其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六医院)院长职务; 何平同志任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六医院)院长(副县),免去其长沙市一医院副院长职务; 陈浩青同志任长沙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县); 免去李文亮同志的长沙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如宝同志任长沙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免去赵柏林同志的长沙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明权同志任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曾理同志任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春旗同志任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局长(副县,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利芝同志的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平波、吴江同志任长沙望城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凌东升同志任长沙市公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市人民政府同意: 向敏同志任长沙市商业银行监事会监事、监事长; 张曦宇同志任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召集人。 请按有关章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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